宜市市监法规〔2023〕4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局组织对2022年12月底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4件继续有效,1件予以修改,9件宣布废止,已经2023年7月17日市局党组会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3.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做好“一照多址”登记工作的意见 |
宜市市监联发〔2022〕14号 |
2 |
关于服务“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 |
宜市市监联发〔2022〕17号 |
3 |
关于印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宜市市监企监〔2022〕15号 |
4 |
关于印发宜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信息公布管理制度(试行 )的通知 |
宜市市监产检〔2022〕17号 |
附件2
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队伍的通知 |
宜市市监发〔2018〕47号 |
附件3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宜春市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宜市食药监字〔2017〕1号 |
2 |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
宜市市监发〔2018〕12号 |
3 |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 |
宜市市监发〔2018〕38号 |
4 |
关于印发《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方法》的通知 |
宜市市监综发〔2018〕3号 |
5 |
关于印发《宜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宜市市监综发〔2018〕4号 |
6 |
关于印发宜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宜市市监联发〔2018〕5号 |
7 |
关于印发《宜春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宜市市监餐监〔2018〕17号 |
8 |
关于印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试行)》的通知 |
宜市市监执发〔2019〕1号 |
9 |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零售药店疫情管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
宜市市监联发〔2022〕3号 |
抄送:市司法局。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3年7月28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