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每年9月为全国“质量月”,已连续举办44年。今年我市“质量月”活动主题是——“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作为质量强市牵头单位(市质量强市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活动有哪些?快来一睹为快吧!
(一)参加全国“质量月”苏浙皖赣沪共同行动启动仪式
参加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的启动仪式。
(二)举行全市“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介绍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要求,发布全市“质量月”活动和宜春市市场监管局“质量月”活动安排。
(三)宣传推广质量标杆经验事迹
加强对中国质量奖和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者的宣传,发掘和推广我市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宣传一批优秀质量品牌故事视频作品。征集全市质量提升项目典型经验,征集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典型经验,发挥标杆示范带动作用。
(四)组织参与苏浙皖赣沪“质量月”共同行动
推荐全市优秀企业参加苏浙皖赣沪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优秀企业文化典型案例评选,推荐全市优秀企业参加江西省质量品牌故事演讲大赛,组织企业参加苏浙皖赣沪质量知识竞赛。
(五)参加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评选活动
组织推荐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和个人参加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
(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探索和创新计量服务模式,组织“计量专家服务队”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小企业在质量提升、计量测试、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七)组织参加江西省力学计量员(衡器)职业技能竞赛
联合市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选拔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参加全省力学计量员(衡器)职业技能竞赛,提高衡器强制检定能力。
(八)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宣贯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九)开展首席质量官素质提升行动
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首席质量官能力提升工程,组织企业参加网络平台学习,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十)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组织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食品超市集中公开承诺,鼓励全市范围内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倡导诚信自律经营,强化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深入居民社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向居民代表讲解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介绍食品检测工作内容,开展现场果蔬的农残快速检测。
(十二)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围绕“聚焦‘一老一小’群体,提升群众安全乘梯意识”主题,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乘梯,将安全乘梯知识植入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社区、养老院老年人。
(十三)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惠百城助万企”活动
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基层站点服务能力,帮扶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
(十四)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入企帮扶行动
对部分食品企业生产及食品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查找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科学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规范食品生产环节有关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五)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
市检验检测中心向社会各界开放,开展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开放日,邀请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社区群众到市检验检测中心参观,宣传检测专业知识,为普通群众释疑解惑。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组织1家检测机构接受参观,开展便民检测活动,宣传检测专业知识,为普通群众释疑解惑。
(十六)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
组织有机产品认证专家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咨询和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加强有机生产管理,规范有机产品标志标识使用等活动。
(十七)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
组织认证专家为企业集中授课,宣传绿色产品认证知识,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十八)开展“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
组织消费者、志愿者、专家、媒体到物业服务、售后服务、环境保护服务等获证组织参加现场体验活动。
(十九)参加“讲好商标品牌故事”展示活动
通过网络新媒体以小视频形式集中展示我市特色地理标志商标,参评出全省消费者最喜爱的十大地理标志商标,集中提升我市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十)曝光一批质量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宣传报道,扩大办案影响力,打击违法者嚣张气焰,充分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
(二十一)开展全国12315平台和热线宣传活动
以公众号推送、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线上线下形式,宣传全国12315平台和热线,扩大群众知晓度;保持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评比及公示活动
各地消协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申报经营户进行初选,推荐上报市消保委,市消保委审核后,通过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三)推动开展基层群众性质量活动
组织重点企业、相关协会参与全员质量文化建设,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技能竞赛、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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