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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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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市监联发〔2022〕18号

关于印发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总工会

现将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

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宜春市委网信办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日



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强化外卖送餐员配送行为监管,保障外卖食品安全,维护外卖送餐员及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发办〔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1〕38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实施意见》(赣市监网监〔2022〕1)号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保障外卖食品安全和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统筹推进网络餐饮平台经济发展与外卖送餐员权益保护,明确平台企业责任,支持和规范发展外卖送餐员就业新形态,切实保障外卖送餐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管理

1.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好商家入驻关口,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规范治理和风险管控,完善商家信用评价机制,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入网商户,有效遏制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加强服务规范管理。促进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切实担负食品配送环节安全责任,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核,保障配送容器安全卫生,推行外卖餐食封签等措施,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线下食品安全经营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动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线下食品安全经营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信用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公示,并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程度设置不同的抽查检查比率和频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4.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促使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完善投诉受理、处置及反馈机制,提升网络餐饮消费投诉处理效能。加强12315、12345平台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监测和研判消费风险。及时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和消费提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网络餐饮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外卖送餐员交通安全管理

5.合理优化配送派单管理。推动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发挥数据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订单分派机制和智能配送体系,增加弹性配送时间,提升订单顺路比,优化外卖送餐员往返路线,降低劳动强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配送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登记管理,杜绝非标车辆登记上牌,督促企业和骑手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送车辆,引导逐步淘汰在用的备案超标电动自行车,保障劳动安全。(责任单位:公安局

7.规范骑行交通秩序。建立网络餐饮平台骑手交通违法及事故信息研判机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逻管控频次,严查外卖送餐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骑手交通通行秩序。开展警企联合劝导宣教活动,加大对外卖送餐员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强化外卖送餐员劳动权益保障

8.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企业招用外卖送餐员,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电子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外卖送餐员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用人或用工企业对外卖送餐员进行劳动管理的,应当与外卖送餐员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主动维护外卖送餐员的合法权益。要消除就业歧视,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外卖送餐员在多平台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科学设置薪酬规则。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和送餐员接单最低报酬,确保送餐员提供正常劳动的实际所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劳动报酬发放时间和方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科学确定订单饱和度,向外卖送餐员分派并发单量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合理管控在线工作时长,建立平台合理时间校验机制,对外卖送餐员在途配送时间模型进行优化,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在制定调整考核、奖惩等涉及外卖送餐员切身利益的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外卖送餐员、工会等方面的意见。(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要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鼓励其他外卖送餐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络餐饮平台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网络餐饮平台用工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在网络餐饮平台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网络餐饮平台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按规定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和补充工伤保险试点,防范和化解外卖送餐员职业伤害风险。(责任单位:人社局、市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推动在外卖送餐员集中居住区、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解决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为外卖送餐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督促餐饮平台企业落实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责任,加强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裁审衔接,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外卖送餐员的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外卖送餐员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建立外卖送餐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督促各类调解组织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依法为外卖送餐员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咨询等服务。积极推进外卖送餐员入会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外卖送餐员吸收到工会中来,引导帮助外卖送餐员参与平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化、机制化水平。(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商务局、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网信、工会等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将保障外卖送餐员权益、强化外卖送餐员送餐行为监管和规范外卖送餐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强化协调配合和政策衔接。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和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风险评估,畅通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落实网络餐饮市场参与各方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促进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维护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的重要意义,着力加强对网络餐饮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二)深化统筹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本地本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开展外卖送餐员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行政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把握网络餐饮平台企业在食品安全和外卖送餐员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关键作用,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餐饮经营者的规范治理和风险管控。对于平台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适时联合开展行政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宜市市监联发〔2022〕18 号关于印发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方案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2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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