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市监联发〔2023〕26号
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
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气象局:
为有力推动我省有机产业蓬勃发展,深入推进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厅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通知》传达学习,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等,有不清楚之处可与市级对口部门联系。
二、结合地方实际
各地要以《通知》为契机,结合当地区域发展特点,以及地方有机产业发展和有机产品认证现状,自愿进行申报。
三、强化部门合作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各部门间交流沟通、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联系人及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闵振东 18770506909
市农业农村局:杨志勇 13970556019
市生态环境局:张 亮 15579084182
市水利局: 黄小白 13970513274
市气象局: 刘 波 1860705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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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水利局 宜春市气象局
2023年10月16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3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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