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文件通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市市监联发〔2023〕26号

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

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气象局:

为有力推动我省有机产业蓬勃发展,深入推进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厅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通知》传达学习,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等,有不清楚之处可与市级对口部门联系。

二、结合地方实际

各地要以《通知》为契机,结合当地区域发展特点,以及地方有机产业发展和有机产品认证现状,自愿进行申报。

三、强化部门合作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各部门间交流沟通、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联系人及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闵振东18770506909

市农业农村局:杨志勇13970556019

市生态环境局:张15579084182

市水利局:    黄小白13970513274

市气象局:    18607050747

(此页无正文)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水利局     宜春市气象

2023年10月16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3年10月16日印发


宜市市监联发〔2023〕26号-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