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市监知发〔2023〕10号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宜春市发明
专利授权两年内转化运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引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增加我市发明专利转化运用效率,现就做好发明专利授权两年内转化运用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42 号)规定:对本市范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在2年内有转化运用且专利权人为本市的,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市财政再配套奖励每个发明专利1万元。
二、申报对象
2022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且权利人(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第一专利权人)的地址在本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奖励:
(一)权利人(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二)权利人(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第一专利权人)的户籍在本市或者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在2年内有转化运用且专利权人为本市的。分两种情况:1.专利权利人自身运用专利的,权利人须为本市的;2.专利进行转让或许可的,授权时权利人须为本市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须为本市的。
(二)受益财政已对该发明专利予以奖励。
(三)对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撤回的申请人取消其奖励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申请表》;
(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人身份证、居住证等);
(三)发明专利证书;
(四)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五)该专利获得受益财政奖励的证明材料;
(六)专利转化运用证明材料,包括:
1.专利相关产品照片;
2.涉及该申报奖励专利的以下材料之一:
(1)专利转让核准证明文件;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3)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备案证明;
(4)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专利保险合同;
(6)含有专利信息的产品包装、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广告资料或其他能证明该发明专利转化运用的材料;
(七)诚信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
(一)发明专利权利人(专利权人为两人以上的,第一权利人)提出奖励申请;
(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受理并审核。分别进行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经审核无误后,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三)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公示。市市场监管局专利管理相关科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市政府,由市财政按照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加快提升我市专利转移转化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积极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2.对奖励申报单位和利益相关方编造虚假交易、提供虚假材料等串通造假套取奖励资金的,追回有关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要切实承担起奖励申请真实性审核工作,既要主动服务创新主体,也要立足实际,认真审核把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分局审核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现场核查表》、审核推荐意见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联系人:陈沛林,联系电话:7206122。
附件:1.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申请表
2.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汇总表
3.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现场核查表
4.诚信承诺书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人) |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专利名称 |
|
专利号 |
|
专利申请日期 |
|
专利授权日期 |
|
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名称 |
|
||
该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万元) |
|
申请奖励金额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专利说明 |
(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创新点等情况说明)
|
||
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的说明,专利与产品关联度说明 |
(1.专利产品/服务的名称、功能作用等说明;2.专利与专利产品/服务之间的关联度说明)
|
||
专利转化运用情况说明 |
(1.专利转让、许可、质押、保险、专利产品备案等专利转化情况说明;2.专利运用及产生效益如产品名称、销售区域、销售收入、纳税等情况说明)
|
||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人签字
|
盖章/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意见
|
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
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汇总表
序号 |
申请人 |
发明专利数量 |
专利号 |
奖励标准 |
奖励金额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宜春市发明专利授权转化运用奖励现场核查表
申报单位(人)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申请奖励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
|
||
现场核查情况 |
1. 申请奖励专利是否2022年获得授权 ( ) 2. 该专利是否已获得受益财政奖励 ( ) 3. 该专利是否已转化运用 ( ) (1)是否进行了专利转让 ( ) (2)是否进行了专利许可 ( ) (3)是否进行了专利质押融资 ( ) (4)是否进行了专利保险 ( ) (5)是否进行了专利产品备案 ( ) (6)是否形成了专利产品/服务并取得效益 ( ) 4. 该企业是否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未撤回 ( ) 5. 其他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
|
||
申报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
盖章/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现场核查人员签字(加盖核查单位公章) |
盖章&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人)对申报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3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