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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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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两节”期间,群众聚集活动多,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为切实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市场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两节”期间群众消费需求和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部署,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提前谋划、细心部署,强化领导、保障实施,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要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加密监管执法频次,确保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要压紧压实“三品一特”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稳定。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放心、健康的节日消费环境。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

(一)保障物价平稳紧盯“两节”期间消费集中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密切关注米面油菜肉蛋奶、地方特色食品、本地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价格走势,强化市场巡查力度,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执法检查等多种措施,着力规范景区、餐饮、住宿、娱乐、停车等环节价格秩序,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紧盯节日期间大宗消费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加大对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力度。针对旅游景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农村食品安全教育引导。重点督促指导婚宴、年夜饭、外卖经营者严格原料采购管理。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防止餐饮浪费。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保障疫苗质量安全。督促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把好质量关开展药品质量巡查,强化网售药品监测,严防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确保群众日常用药安全。

(三)筑牢安全底线。加强“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局及各直属分局重点对明月山风景区客运索道、北湖公园大型游乐设施及大型商场、交通枢纽、医院商超等公共场所在用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设备有针对性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低温冰雪天气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重点设备警示提醒,落实好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相关要求,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局面。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以产业集聚区、批发市场和农村市场为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烟花爆竹、燃气具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属地实际,落实好质量安全员和质量安全总监配备工作,督促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严把质量安全源头关,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充分发挥12315热线平台作用,对涉及食品安全、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投诉举报事项切实做好处理、转办工作,用心用情回应消费者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发布节日相关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意识

三、坚守廉洁底线,严防“节日腐败”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严禁用公款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各种聚餐、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加赌博、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反对铺张奢侈浪费,倡导形成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对困难党员干部的救助和走访慰问,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四、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处置舆情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联系畅通、运转高效,一旦有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市局报告。要增强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热点敏感事件等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半小时内电话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同时,要结合节日特点,持续加强对“三品一特”安全、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的突发舆情和热点敏感事件的监测。对上级转办市局反馈的舆情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做好后续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红头-宜市市监发〔2023〕21号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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