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夯实质量基础,培育质量品牌,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宜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咬定一个目标、发力五个突破、聚力八大攻坚”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增强。制造业占GDP比重保持总体稳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2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达到2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5家,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450家,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食品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位列全省前列。
——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达到62项以上,团体标准达到50项以上。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10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5个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025个以上。新增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提名奖)1个以上,争创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更加现代高效。建成省级锂电新能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级富硒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增强省级锂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能力、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级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实现县(市、区)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全覆盖,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成效显著,全市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
三、主要内容
(一)增强质量强市建设新动能
1.增强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积极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以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为重点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批量生产、产业应用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实施科技创新行动,推动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实现省级创新平台全覆盖,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鼓励引导知名高校院所、链主企业来我市共建产业创新联合体,推动质量技术创新。支持关键技术创新,优先对锂资源绿色开发、高比能量电池、尾砂锂渣综合利用等创新技术进行支持。通过新产品立项验收评优等,鼓励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用于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强化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积极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动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全市工业发展专项、工业技改专项等政策资金重点支持链主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依托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发力智慧新能源等新赛道。加快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管控水平。利用省级智慧农业“123+N”平台资源,做好N个业务系统平台推广使用,加快农业生产基地数字化改造,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应用基础环境,扎实推进智慧教体平台建设及应用。加快推进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提质扩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宜春文旅”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数字文旅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
3.打造质量强市建设标杆。支持樟树等县(市、区)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积极争创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引导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树立质量标杆,鼓励全市各类企业积极参评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二)大力发展质量竞争型产业
4.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材家具、纺织鞋革、食品、化工等八大重点产业,针对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开展产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五基”领先企业和产业基地。实施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工程,着力解决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提高关键基础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5.提高产业链质量竞争水平。推动产业质量升级,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聚焦重点行业细分领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建材家具、绿色食品、纺织鞋服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加快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产业链协同行动,推进锂电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培育质量竞争型产业。大力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按照“一核引领、三区协同、两轴联动”的产业发展布局,各县(市、区)协调联动,聚焦宜春经开区锂电新能源、袁州医药、樟树医药和金属家具、宜丰绿色高效储能系统、高安建筑陶瓷等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能升级计划,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开展先进标准研制,运用卓越质量管理模式,聚焦优势重点产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形成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7.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领域,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农业、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项目。积极推进江西绿色生态“标准+认证”建设,修订具有本地特色的江西绿色生态标准,指导我市企业开展江西绿色生态认定,制定发布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及认证总量达14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8.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加强靶向监管,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促使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持续促进全市富硒绿色有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宜春大米”产品质量升级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两个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育普及行动计划,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
9.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和品质。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争创国家工业消费品“三品”示范城市。加快消费品迭代更新,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动产品向个性化、定制化、功能化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加快建筑陶瓷、快速消费品、烟花爆竹、金属家具、纺织鞋服装等传统消费品升级迭代和品牌化发展。聚焦健康、医疗、教育、养老、育幼等差异化需求,强化特殊群体消费品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0.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加快建筑陶瓷、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传统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推动锂离子电池标准化工作,主导或参与制定锂渣在水泥和混凝土等建材领域、道路交通领域有关标准,针对锂云母高效回收技术、锂云母浮选药剂等开展质量技术攻关。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四)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1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2.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推进高安建筑陶瓷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丰城省级精品陶瓷产业基地建设。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建筑陶瓷、玻璃、新型墙材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倡导选用绿色建材。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3.打造宜春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推动宜春建造品质升级。加大标准质量管理工地化评审力度,提高全市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数量。加强新技术集成与创新应用,加快突破建筑陶瓷岩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应用,主要发展绿色低碳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与推广,提高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制定和完善应用扶持政策,完善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鼓励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奖项。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大力推进品质工程创建,争创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不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14.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重点开展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还田、烘干仓储等五项“菜单式”服务。力争全市粮食作物托管服务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60%以上。建设一批供销农事服务中心(站点),基本形成“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县域供销综合农事服务网络。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力争每年获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统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统筹布局物流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万载供销冷链物流基地、高安农产品冷链中心等项目建设。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不断优化进出口通关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宜春海关、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
15.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联动县(市、区)举办特色文旅活动,节庆期间推出惠民政策,依托官方账号、新媒体平台发布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持续推进铜鼓汤里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田园综合体精品园区1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深入挖掘我市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优势,推动我市康养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培训等服务,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场馆开放服务品质。推动明月山机场全面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家政服务新业态,提高家政服务能力和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明月山机场集团)
16.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依托“赣服通”“赣政通”“惠企通”等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面融合涉企服务,构建“1+6”增值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涉企服务新生态。聚焦企业开办和投资建设两大重点领域,推动前台“大一窗”综合受理,后台一站式集成审批,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四办”协同,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灵活服务形态,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办)
17.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化。加强城乡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高标准打造十大精品城市书房,建设一批24小时智慧书屋(城市书柜)、文化驿站。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到2025年80%乡镇敬老院达到一级及以上等级,80%县级福利院达到二级及以上等级。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开展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七大能力提升行动落地见效。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
18.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落实企业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度,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赋予首席质量官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2025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要达100%,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要有较大提升。严格履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19.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开展研发、采购、生产、服务等全过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经验交流和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推动实施品牌战略。按照“政府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培育产品自主品牌”的思路,鼓励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以“宜春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形成能够代表“宜春大米”品牌特色的名片效应。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打造“赣出精品”、“赣鄱正品”、“江西绿色生态”、“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江西风景独好”特色旅游品牌。加强品牌推介,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参加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地区展会,宣传推广宜春市知名品牌,讲好宜春品牌故事。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
(七)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现代化
21.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能力,积极建设线上服务平台。大力推动全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引导和鼓励我市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严格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2.完善质量政策制度和社会共治。持续组织开展宜春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按照有关规定表彰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金融优惠政策,支持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培,围绕高质量发展,将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加快推动中央、省、市一揽子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抓好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加大对民营企业质量创新的扶持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积极融入苏浙皖赣沪及周边省、市质量工作交流互鉴,深化质量合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分行、市融媒体中心)
23.加强质量监管执法和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加大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打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宜春海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区)、强乡(镇)、强业、强企建设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质量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质量工作的难题,明确质量强市建设目标,细化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考核督导。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市质量强市办要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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