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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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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市监发〔2020〕36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直属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9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

(一)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特别是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各业务科室要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举措。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宜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着力做好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间、优化企业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三)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检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向社会公开。

(四)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信息等公开。

(六)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务预决算公布要求,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按要求依法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

二、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

(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强化执行公开。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

(三)注重解读实效。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要以简明问答为主,可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

(四)积极回应关切。健全完善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食品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的舆情监测、研判、回应。

三、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一)落实法定义务。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和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

(二)加强教育培训。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柳忠文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伟明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曾伟明同志兼任,张威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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