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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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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市监秘发〔2023〕8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局中心工作,强化重点工作、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宜春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

持续加大“一号发展工程”“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质量强市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重点工作,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进展信息。严格按照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精准公开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着力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和透明度。

二、加强民生涉企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做好涉企政策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聚焦与群众、企业联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最多的高频事项,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政策的宣传解读。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有效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注重举一反三,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要予以公开,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联动公开,解读政策应包含背景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有效促进政策落地落实。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辅导、发布相关解读信息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申报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引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样化解读,让政策更接地气,易懂好用。

五、强化信息专项管理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局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分工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准确更新发布相关内容信息。2023年8月底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并在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须规范配备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不低于50%。

六、狠抓媒体规范管理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大力推动数据资源汇聚融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加强市局网站提质建设、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积极策应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评选活动,着力加强“宜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精品化建设。常态开展微信工作群、微信小程序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点赞投票、强制关注、网络答题等行为,真正为指尖“减负”。

七、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精心组织开展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4月、8月)活动,进一步丰富开放形式,有效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推动政务公开理念深入人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网上留言和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等互动渠道,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提升市局公信力,增进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和调查核处,妥善应对各类突发舆情。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认真研判,主动回应,助力政策完善。对已作出的承诺要迅速落实并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23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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