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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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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洲委员:

“关于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肥料和农膜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化肥和农膜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

化肥是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我局每年都对本市化肥和农膜生产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好肥料质量监管第一道关。去年我局又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专门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对本市11家化肥和农膜生产企业的必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获证要求,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原材料进货核查、进货检验、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标识标注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验,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到位才允许恢复生产,通过监督检查,使企业保持获证生产条件,生产质量合格产品。

二、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化肥和农膜等涉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我局按照自身监管职责,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大力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化肥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去年全市共出动463人次,排查辖区内377家化肥和农膜等农资经营销售单位。重点排查四种情形:一是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无证生产,以其他物质冒充化肥或掺杂掺假,以复混肥冒充复合肥的行为;二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化肥有效含量不足、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登记各案要求的情况;三是假冒他人化肥注册商标的行为;四是利用化肥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装标识等进行仿冒混淆或发布虚假化肥广告的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化肥产品质量违法案件6起,货值39.6万元,罚款22.7万元。另外在生产、流通领域共开展化肥农膜等涉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25批次,检测出22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后处理工作,今年又计划抽取化肥农膜等涉农产品240批次以上。

三、积极开展化肥等农资质量安全宣传

我局联合农村农业等部门,充分利用315等宣传节点,采用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现场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农村社区、集贸市场大力开展化肥、农膜和农药等农资质量安全宣传,同时,拓展“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维权服务,培养农村群众的农资质量安全观念,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截止今年4月,共开展涉农产品质量相关宣传活动9场,制作、推送相关宣传视频资料12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各类参与人数超过36000人。

我局高度重视化肥、农膜等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每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相关工作。从近几年的产品抽查和监督管理情况来看,本市化肥、农膜等涉农产品整体质量情况较好,相关产品质量案件发生率呈持续下降趋势。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农业农村部的沟通协调,加大涉农产品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共同维护涉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彭伟 720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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